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为切实解决我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
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时间:2019年8月21日起至9月10日止。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一)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满五年且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且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以下;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征收安置房和其他住房,未享受过房屋征收最低补偿等;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4.单身人士申请需年龄满30周岁且符合上述1-3条;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6.规定的其他条件。
7.城区低保、特困职工等无房家庭优先配租,须提供相关证件。
8.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由机关、事业单位性质在职人员担保。
(二)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1.新就业人员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五年;2.持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取得暂住证(居住证)满三年;3.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4.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区域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属于我市新就业人员,其父母在本市区域范围也无私有房产且无租住的公房;5.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无房产转让行为;6.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期房源:本期配租房源: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申请中南世纪城和兴和佳园公租房;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中南世纪城、兴和佳园和水木清华公租房,其中水木清华公租房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
另外惠和佳园尚有少量房源。
四、申请程序:申请家庭自行登录“泰兴网”→“公示公告”,打开“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或登录“中国泰兴”→“通知公告”,打开“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用A4纸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属社区提交相关材料;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交所在单位审查,由所在单位汇总,并附申请人员组合租赁的安置方案及单位担保函报泰兴市房管局。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23-87634836泰兴市房产管理局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