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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是什么”这个问题,商业界人士典型的回答可能会是:“企业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类似地,典型的经济学家可能也会这样回答。
但是,这种回答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答非所问,人们不能用利润来说明或界定企业的概念。
有关企业使命及其行为的主导经济理论,即利润最大化(它只不过是用复杂的方式来表述“贱买贵卖”这句老话),也许可以恰如其分地说明理查德·西尔斯(Richard Sears)本人是如何经营的,但却不能说明西尔斯公司或任何其他企业是如何经营的,也不可能说明应该如何经营企业。
事实上,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是毫无意义的。
而且,它的危险在于它使盈利性变成了企业追逐的唯一目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对社会来讲利润和利润率还是极为重要的,甚至比对个体企业的意义还要大。
但是,盈利性却不是企业和商业活动的最终目的,它只是其中的一个限制性因素。
利润并不是企业的行为和决策的解释、原因或其合理性的依据,而是对其有效性的一种考察。
如果坐在董事会宝座上的不是一些商业者,而是一些大天使(archangels),那么尽管这些大天使他们个人对于获得利润完全没有兴趣,却也仍旧不得不关心利润率。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那些远非大天使的个人。
产生这种混乱的根源在于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一个人的动机(所谓商业界人士的利润动机)是对其行为的解释或促使其采取正确行动的向导。
实际上,到底是否存在利润动机,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利润动机一词是由古典经济学家创造出来的,目的是用于解释其静态均衡理论所无法解释的那些经济事实。
到目前为止,从来就没有什么证据表明的确存在利润动机之说,并且我们早已经找到了经济变革和增长的真正原因,而最初人们都是用利润动机来解释这些现象的。
不论是否真的存在一种利润动机,对于理解企业行为、利润和利润率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吉姆·史密斯(Jim Smith)为了谋利而从事商业活动,这一事实只同他本人和他所经营的录音天使(Recording Angel)有关。
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能够告诉我们,吉姆·史密斯做了些什么以及他是怎么做的。
如果有人告诉我们,一个人到内华达大沙漠去寻找铀矿只是为了发财,仅凭此话我们对他的工作仍然是一无所知;如果有人告诉我们,一位心脏专家是为了谋生或是试图造福人类,此时我们对他的工作也是一无所知。
利润动机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利润最大化,与我们所理解的企业职能、企业宗旨以及对其进行的管理工作之间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事实上,自从有了利润动机和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它比过去“没有丝毫关系”还要差,它会带来其他一些危害。
它是在社会中使人们对于利润的性质形成误解,并深刻仇视利润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这是工业社会中最危险的弊病之一。
在美国和西欧,由于未能理解企业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在公共政策方面产生了一些严重的错误,其根源也在于此。
此外,还有一种普遍的看法,即认为利润和公司做出社会贡献的能力之间存在固有矛盾。
实际上,形成这种观念的根源,也主要是由于利润动机和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
事实上,只有在获得很高利润的情况下,公司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
说得更直接一些,一家破产的公司并不是人们为之工作的理想企业,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好邻居或社区中的好成员——尽管目前有些社会学家似乎并不是这样认为的。
我们必须从企业的宗旨入手来理解“企业是什么”。
然而,企业的宗旨必须是存在于企业自身之外的。
因为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所以企业的宗旨必须存在于社会之中。
实际上,企业的宗旨只有一种适当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
众所周知,市场不是由“上帝”、大自然或各种经济力量所创造的,而是由商业界人士所创造的。
在获得能够满足其需要的商品之前,顾客可能已经感觉到企业能够满足他的某种需求。
就好像饥荒年代中对食物的需求一样,这种需要可能在顾客的生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充斥着他的需求意识,但在商业人士把这种潜在需求变成实际供给之前,它仅仅还是一种潜在需求。
而且,只有在成功地将其转变成实际需求以后,才会出现顾客和市场,在此之前,潜在顾客可能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需要。
例如,在静电复印机或电子计算机出现之前,谁也想不到顾客需要一部复印机或一台计算机。
在企业采取创新、信贷、广告或推销等方法创造出需求以前,关于特定商品的需求可能并不存在。
以上所讲的每一种情况,都是由企业的活动创造出顾客的。
“企业是什么”是由顾客决定的。
只有当顾客对一种商品或一种服务有付款意愿时,才能使经济资源转化成财富,使物品转化成商品。
顾客所购买的,并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绝不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产品,而始终是“效用”,即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可以为该顾客做些什么、带来什么影响。
顾客是企业的基础,是使其持续存在、发展的动力源泉。
只有顾客才能提供就业机会,正是为了满足顾客的要求和需要,社会才把创造财富的资源交给企业,创造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此在社会上创造了就业机会。
企业的宗旨因为企业的宗旨是创造顾客,所以企业具有两项职能,而且只有这两项基本职能:市场营销和创新。
尽管已经开始重视市场营销和具体的市场营销方法,但对于许多企业来讲,市场营销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而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
“消费主义”(consumerism)就证实了这一点。
消费主义对企业提出一系列要求,即要求企业实实在在地进行市场营销。
它要求企业从顾客的需求、实际情况和价值观念入手,把满足顾客的需求作为其目标,把对顾客的贡献作为其取得报酬的依据。
在口头上畅谈市场营销20年之后,消费主义发展成为一股强有力的群众性力量,表明了市场营销在当时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消费主义,实际上是市场营销的一种辱没。
但是,消费主义同时也为市场营销的实现提供了机会,它促使企业不仅只是在口头上,而且还要在行动上真正地做到以市场为中心。
尤其重要的是,消费主义有助于消除企业在思想上的混乱。
在很大程度上,这些思想上的混乱,是造成真正缺乏市场营销的主要原因。
当管理者讲到市场营销时,他们通常是指有组织地完成所有销售活动。
但是,这仍然是企业的销售,仍然是从“企业的产品”出发,所追求的仍然是“企业的市场”。
而真正的市场营销,应该像西尔斯公司那样,以顾客为中心,从顾客的人口统计、顾客的实际情况、顾客的需要、顾客的价值观念出发。
市场营销所提出的问题,不是“企业要销售些什么”,而是“顾客想要购买什么”。
追求的不是企业的供给,而是顾客的需求。
它不强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这样一些效用”,而强调“这些就是顾客所追求、所重视和所需要的满足”。
事实上,销售和市场营销的意义是互相对立的,而不是同义词,甚至也不是互相补充的。
有人可能会想,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总是人们需要的。
但是,市场营销的目标正是要使这种销售变得不再必要。
市场营销的目标是对顾客有很充分的了解,确保产品和服务完全适合顾客的需要,从而很自然地销售出去。
但只有市场营销,还不能算是一个真正完整的企业。
在静态经济中,并不存在什么企业,甚至也不存在商业界人士。
静态社会中的中介人,是一种以佣金方式收取报酬的经纪人或是不创造任何价值的投机者。
只有在扩张经济中,通过不断地发展,才存在企业。
换句话说,至少在把变革看成既是自然的又是可以接受的经济之中,才存在企业。
企业是增长、扩张和变革中的一种特殊组织。
因此,企业的第二项职能就是创新——满足顾客提出的不同经济需求。
对企业来说,只提供经济商品和服务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必须提供更好、更多的经济商品和服务:企业本身未必一定要变得规模更大、实力更强,但它必须能够持续地改进,以期变得更好。
创新活动可以促使商品价格降低,这是经济学家最关心的问题。
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价格降低是唯一可用定量工具进行处理的。
但是,创新的结果也可能是产生一种新的、更好的产品,或是创造出一种新的便利性,抑或是一种新的需求。
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创新:最富有创造性的创新,是一种能够形成新的潜在需求,并与以前的产品或服务不同,而且也不是在原有产品或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
一般来说,这种新的、与以前不同的产品,往往要花费更高的成本,但其总的效果是使生产更加富有效率。
例如,现在的抗生素药剂的价格要比过去医生用来治疗肺炎的冷敷的价格贵得多。
创新也可能是为原有的产品寻找到新的用途。
一个成功地向因纽特人销售了电冰箱以防止食物冻坏的销售员,就好比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产过程或新产品一样,毋庸置疑他也是一位创新者。
向因纽特人销售电冰箱以便冷藏食物,这的确是找到了一个新的市场,而销售电冰箱以便使食物不至于冷冻过度,事实上是发明了一种新产品。
当然,从技术上讲,仍然是同样的老产品,但从经济上和用途上来讲的确是一种创新。
最重要的是,创新不等同于发明。
创新是一种经济上的术语,而不是技术上的术语,并非技术创新(社会创新或经济创新),但它至少与技术创新是同等重要的。
在企业组织中,创新正像市场营销一样,也不能只看成是一项独立的职能。
它不仅仅局限于工程部门或研究部门,而是涉及整个企业、所有职能和所有活动。
而且,它也不局限于制造业。
在整个分销系统中,创新的重要性与制造业中的创新一样大,在保险业和银行业中,创新也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赋予创新这样的界定:所谓创新,就是一种使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拥有新的、更大的创造财富能力的工作。
管理者必须能够把种种社会需求转化成为有利于企业盈利的各种机会,实际上,这也是关于创新的一种定义。
今天,当我们已深切地体会到社会、学校、卫生保健系统、城市和环境的各种需要的时候,更要加强这方面的能力。
现在的企业(或现在的医院、政府机构)与过去的企业有太多的不同之处。
实际上,在组织(包括现在的医院以及政府机构)的每一层级,都聚集着许多拥有高级知识和技能的人,而高级知识和技能则意味着会对如何从事工作和解决哪些实际问题的决策产生影响。
不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正式组织形式,这些有高级知识和技能的人肯定要做出风险很大的决策——企业决策。
在通常情况下,这会导致影响整个企业以及影响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的各种决策,都是由组织中的所有阶层,甚至包括相当低的阶层做出的。
时至今日,在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现实生活中,每天由一批较低阶层的人员,常常是并没有传统的领导头衔或地位的人员,如研究专家、设计工程师、产品计划员和税收会计师,做出风险很大的决策——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和放弃什么,哪些产品、市场或技术要重点关注,哪些产品、市场或技术可以不予理睬。
在上述人员中,每一个人都以某种企业理论(即使是模糊的理论)作为其制定决策的依据。
换句话说,每一个人都对“我们的业务是什么和它应该是什么”这一问题有着自己的不同答案,所以,除非企业本身(或者说企业的高级管理者)仔细思考了这一问题并且找到了一个或多个答案,否则企业中上上下下的各个决策者将会在不同的、互不相容的、互相矛盾的企业理论的基础上做出各种决策并采取行动。
他们将把企业拖向各个不同的方向,而自己本身甚至没有意识到这种分歧的存在。
同时,他们也会以把企业引向歧途的错误理论为基础做出决策并采取行动。
整个组织的共同意愿、共同看法以及方向和行动的一致性,都要求明确界定“我们的业务是什么和它应该是什么”。
似乎没有什么比“弄清一家企业的具体业务是什么”更简单或更显而易见的了。
钢铁厂制造钢铁;铁路公司用铁路运载乘客和货物,提供运输服务;保险公司承保火险;银行发放贷款,提供金融服务。
可事实上,“我们的业务是什么”几乎总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而且正确答案绝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找到的。
寻找“我们的业务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首要责任。
这也就涉及了企业的宗旨和使命的问题。
企业遭到挫折和失败的最重要原因,也许就是缺乏对企业的宗旨和使命足够的思考。
相反,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西尔斯公司这样的杰出企业中,其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明确而有意识地提出了“我们的业务是什么”这一问题,并在深思熟虑之后明确地给出了答案,对企业的使命和宗旨有了明确的界定。
从定义企业的宗旨和使命的角度来看,这里的中心论题与出发点只有一个,即顾客。
是顾客定义了企业的业务,确定了业务的范围。
企业所经营的业务,不是由公司的名称、规章制度或条例来界定的,而是由顾客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要满足的需求来定义的。
满足顾客的需要,就是每个企业的宗旨和使命。
因此,对于“我们的业务是什么”这一问题,只有从外部、顾客、市场的视角来看,才能找到答案。
顾客想要知道的只是特定的产品或服务会满足他的哪些需求,他只关心自己的价值观念、自己的需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
就是仅仅由于这个原因,任何想要试图表述“我们的业务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努力,都必须以顾客,以及顾客的实际情况、顾客的地位、顾客的行为、顾客的期望和顾客的价值观念为出发点。
当定义企业的宗旨和使命时,“谁是顾客”是首先要回答的,并且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更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如何正确回答这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将如何定义自己的业务。
消费者,即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就是企业的顾客。
但他永远不会是唯一的顾客,通常至少有两种,有时甚至有更多的顾客。
每个顾客都对经营业务有不同的定义、不同的期望和价值观念,也会选择购买不同的商品和服务。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至少都有两种顾客。
例如,地毯工业有建筑承包商和住房所有者这两种顾客。
如果要完成一项交易,就必须使这两种顾客都愿意购买它们生产的产品。
对于某一品牌的消费品制造商而言,它们也常常面临着至少两种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