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近日,平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杨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杨超同志为县花椒产业发展局局长(兼);向文平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胥英豪同志为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兼);苟中良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阙峰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曾勇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俊乾同志为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苟晓蓉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赵以明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何鹏同志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苟琪同志为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陈诚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免去何修德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唐均同志的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周大军同志的县花椒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杨超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苟中良同志的巴灵台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刘平同志的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苟琪同志的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贾健同志的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胡成波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因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阙峰、曾勇、刘俊乾等3名同志原涉改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