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增城稻草人便利店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广州市增城稻草人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构成了违规行为。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处以非法生产卷烟 9 条的销售总额 1870 元的 30%罚款人民币 561 元,并将非法生产的卷烟利群(新版)3 条、钻石(荷花)2 条、南京(炫赫门)1 条、黄鹤楼(软蓝)1 条、黄鹤楼(天下名楼)1 条、芙蓉王(硬)1 条,按有关规定公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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