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搜房网济南记者从济南市房屋征收信息网获悉,济南市天桥区有5个零散棚户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并发布房屋征收冻结通告。
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5个项目冻结范围 1、河套庄西片区项目:东至现状路,西至巴黎花园,南至明湖西路,北至巴黎花园。
2、后陈家楼路北项目:东至铁路,西至仁丰前街,南至义合北街,北至铁路。
3、黄屯小区六区西侧平房区和黄屯三区平房项目:本项目地块位于万盛大沟北侧;黄屯三区平房地块位于天桥区党校北侧,天桥区市政工程管理公司西侧。
4、金牛公园东门南侧项目:本项目位于济泺路西侧,金牛公园东门南侧。
5、青年居易东侧平房和汽车厂东路4号院平房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其中青年居易东侧平房地块位于青年居易东侧,凤凰山南路西侧;汽车厂东路4号院平房地块位于汽车厂东路南侧,汽车厂东路4号。
二、5个项目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5个项目冻结期限均为:2018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7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