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本报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福建创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354165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0日。
据处罚决定书文号:厦建罚决〔2023〕35号显示——被处罚人:福建创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5949871719法定代表人:吴琪磷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6日处罚内容:罚款354165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厦建罚决〔2023〕35号违法事实:经查,厦门保障性住房洪茂居住区一期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建设单位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
(图源:厦门市建设局)据天眼查显示,福建创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3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518号汇盈大厦18层05、06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65949871719,法定代表人为吴琪璘。
(文|中国基建报 余慧敏)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