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近日对杭州科睿瑞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客房提供的棉织品检验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用品用具棉织品的限值要求作出警告。
内容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公罚〔2023〕335号案件名称:杭州科睿瑞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科睿瑞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徐某某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是提供住宿服务的公共场所,2023年11月29日营业时,保洁完毕待售客房提供的棉织品,检验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用品用具棉织品的限值要求,涉及1种公共用品用具,且数量在5件以下。
案发后,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月5日潇湘晨报综合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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