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绿容率计算9.2.4加分项9.2.4场地绿容率不低于3.0,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场地绿容率计算值不低于3.0,得3分。
2场地绿容率实测值不低于3.0,得5分。
【条文说明扩展】绿容率是指场地内各类植被叶面积总量与场地面积的比值,是十分重要的场地生态评价指标,虽无法全面表征场地绿地的空间生态水平,但可作为绿地率的有效补充。
第1款,绿容率可采用如下公式计算:绿容率=[∑(乔木叶面积指数x乔木投影面积x乔木株数)+灌木占地面积×3+ 草地占地面积x1]/场地面积。
其中,冠层稀疏类乔木叶面积指数按2取值,冠层密集类乔木叶面积指数按 4取值(纳入冠层密集类的乔木需提供相似气候区该类苗木的图片说明);乔木投影面积按苗木表数据计算,可按设计冠幅中间值进行取值;场地内的立体绿化如屋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均可纳入计算。
鼓励有条件地区釆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常用植物叶面积调研数据进行绿容率计算,釆用此方法计算时需注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