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针对网传包头市青山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一事,青山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近日,网传包头市青山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
青山区公安分局万青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及时立案, 组织警力开展了走访摸排、 技术分析等工作。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 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9月24日,有网友发布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图文、视频,称自己一个月前在内蒙古包头市入住朗德酒店时,发现空调通风管里面有摄像头正对着卧室的床。
当时她和对象穿着暴露,怀疑已经被拍到,甚至被直播出去。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发布上述视频的当事人“大逗猫”,据其回忆,事情发生在8月25日,她和男友入住了朗德酒店三楼的一间套房,两人在客厅吃了晚餐后,大逗猫去卫生间洗了衣服,男友则躺在床上,随后“大逗猫”洗完衣服来到卧室,男友一抬头,结果发现空调通风管处有异常:在空调通风管里面,有一个圆形物体,两人怀疑是摄像头,于是联系了酒店前台。
“我和对象穿得都很暴露,已经被拍到了。
”“酒店的前厅经理态度不冷不热,告诉我可以报警,于是我们拨打了110,不一会,民警来到了现场。
民警确定是摄像头后,将摄像头拆除带走了。
”大逗猫说,她和男友找酒店讨说法,店长只愿意提供几张住房代金券,因此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大逗猫”称,他们看到的摄像头个头比较大,比较容易被发现,与近期新闻报道的石家庄公寓民宿内发现针孔摄像头不一样。
她认为:这种摄像头应该是可以直播出去的。
次日,“大逗猫”将她的遭遇写在酒店的评论区。
不久之后,她接到了一份民事起诉状。
“大逗猫”提供的起诉状显示,酒店的员工认为其发表的差评以及附带的照片、视频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将她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手机内拍摄的以及发表在酒店评论区的照片、视频,赔礼道歉,以及赔偿1万元损失等。
“大逗猫”表示,自己的隐私被拍摄, 内容去向不明,导致身心遭受极大伤害,精神压力巨大,且事情发生一个月了,也没有一个处理结果,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种情况下,自己反而被起诉。
为了应对诉讼,她已经请了律师,但是她希望,自己被偷拍的事情,能够被重视和解决。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上述酒店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以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为由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对方未接听。
据海报新闻报道,记者采访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万青路派出所,其工作人员称,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具体情况会统一回复。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工作人员告知,确实掌握了上述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但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 曹伟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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