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统一部署,河南省住建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细则(试行)》等多个文件,并正牵头指导各地下大力气开展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省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经验,解决了哪些问题?一起来关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白雪莹“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一场浩浩荡荡的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在全国展开。
新乡市也不例外,事故发生第三天,新乡就召开了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随后印发《新乡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7月初又印发了《新乡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完成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问题清单“即时更新、分类处置、动态销号”。
周密部署,全方位推进房屋安全整治为保障百姓住房安全,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新乡周密部署,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骨干组建专班办公室,设置“4+15”工作体系,在全市发起一场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广泛化、长效化的房屋安全整治“攻坚战”。
推进系统化。
新乡把开展市区违法建设集中拆除攻坚行动作为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力抓手,重点对未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或未按照规划内容建设的占用消防通道、供电走廊、占压地下管线等及各类违规改扩建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
同时,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等9种情形,全面排查,闭环整治。
截至目前,新乡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300余处,拆除面积约280000平方米;排查村(居)民自建房7324栋(户),发现火灾隐患21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5处。
督查常态化。
采取“属地自查、交叉互查、专项督查”三管齐下的方式,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新乡派出15个督导组带领专家开展县区交叉互查,针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切实做到纵向城乡全覆盖,横向行业全领域,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新乡开展交叉互查8轮,专项督查12次,发现交办问题115项,下发督办函107份。
指导专业化。
工作专班组建涵盖工程各专业的专家库,确定7家技术实力较强的检测、鉴定企业为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并配备坐班技术专家,开展房屋隐患排查政策知识培训;公布35家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面向各县级工作专班和行业部门“答疑解惑”“把脉问诊”。
截至目前,新乡市工作专班专家服务指导138人次。
各县(市、区)充分动员本地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和技术力量,为做好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宣传广泛化。
在具体工作中,新乡坚持监督和指导并重,整治和引导并重,采取公众号、横幅、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房建安全知识,印发《房屋安全责任告知书》,不断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同时,在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各县(市、区)投诉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支持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机制长效化。
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执法、规范治理”为原则,形成由房屋结构安全责任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责任人、社区、街道办(乡、镇)和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管理网络。
研究建立完善既有自建房安全体检制度,既有自建房养老管理制度,既有自建房安全管理制度,既有自建房新建、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制度,自建房经营许可准入制度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化解风险。
抓细隐患排查,全面管控风险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乡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截至7月29日,新乡市累计排查房屋建筑130.8765万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50100栋(户)。
发现隐患房屋建筑1888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44栋(户)。
发现重大隐患房屋建筑145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栋(户)。
累计整改销号问题隐患房屋建筑1883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44栋(户)。
累计整改销号重大隐患房屋建筑144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栋(户)。
下一步,新乡市将持续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把握排查、鉴定、整治三个关键步骤,抓细隐患排查、抓实问题整改、抓好信息录入,全力以赴,巩固新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推动新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抓好整改。
对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次复查复核,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不漏不错一栋一户,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组织专业鉴定业务培训,加强鉴定报告核查,确保鉴定规范,程序严密,客观公正。
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一批房建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位、事故责任追究到位、警示教育到位。
坚决管控风险。
坚持远近结合、分类整治、标本兼治,既抓好存量自建房排查整治,又综合施策严防严控新增违规自建房。
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经营性自建房审批监管,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