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左右重庆市发布的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当时在行业内引起“轩然大波”,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表示单单从工程从业者中最没地位的监理开刀让人无法理解。
重庆市监理工作“十不准”半年过去了,重庆这“十不准”有没有彻底贯彻落实?当地监理行业的各类问题,有没有靠这十条改变现状?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很快,又一地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
3月16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及<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的通知》。
内容几乎是照搬重庆监理十不准,而且还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了两条。
西藏监理工作“十不准”一是,第一条里不准监理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那里,西藏新增“小型项目确因困难的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二是,新增“不准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估计不少监理从业者看到第一条就要冒火,不在施工单位吃住可以,合同上是建设方提供,然后建设方要求施工方提供,然后监理出来“背锅”?小型项目困难的,甲方还能怎么调解?是施工食堂多双碗筷容易,还是另起炉灶容易?就,真的不是监理被针对了吗[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