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晚,绥德县公安局与市民联手,仅三小时成功破获一起富县籍残疾男子盗窃酒店吧台案,被盗酒店三千余元现金全部挽回。
4月23日晚8时许,绥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御顺楼酒店报案称:吧台三千余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酒店,调阅了酒店及附件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显示20时7分,一男子拄着拐杖,步态摇摆地进入酒店大门,在发现前台没人的情况下,径直走到吧台收银处坐下,拿起桌上放置的钥匙将抽屉里面的三千余元现金全部盗走,然后迅速逃离。
鉴于嫌疑人特殊的外貌特征,民警一眼就认识这名男子21日曾报警接受过救助,是名外县籍男子。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同酒店联手展开案件侦破工作,走访摸排各大小酒店旅馆,询问出租车司机,最终在火车站一出租车司机处得知该男子乘座出租车前往子洲,并在一宾馆处住下。
得知这一消息,在出租车司机的配合下,民警迅速前往子洲,在子洲一宾馆内将正在熟睡中的男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现年26岁,陕西富县人。
2015年4月21日张某某乘车来绥德看望出嫁到绥德的一老乡,因没见到老乡,自己一人到网吧上网,不慎将随身携带的行礼丢失,便向110报警求助,后在民警的帮助下,协调民政局向其救助了返途路费,而张某某并未返家,而是留在绥德沿街乞讨,当犯罪嫌疑人行至御顺楼酒店时,乘吧台人员就餐之际,将吧台抽屉锁打开,盗走三千余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