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刘宇凌食品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而涉及火锅的食品安全,更是牵动每一位四川好吃嘴的心。
日前,成都首个千万级地沟油案宣判。
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使用回收油,3人获刑,被被判上千万元惩罚性赔偿。
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是如何被查出的?记者采访了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
市场监管联合公安深夜行动 现场扣押相关工具及原材料据了解,高新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称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油。
收到举报后,高新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联合高新公安分局,在深夜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先检查了后厨,发现用于回收火锅锅底油料的工具与原材料,对现场火锅底料与油进行抽检,并查封扣押了该店用于回收火锅锅底油料的工具。
经查,2018年4月,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授意,该火锅店的厨师长、后厨领班朱某、徐某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通过过滤、沉淀等方法,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添加到新的全牛油红锅锅底,和鸳鸯锅的红锅锅底中,对外销售供顾客食用,经鉴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该店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万元。
执法现场3人获刑 被判1376万元赔偿金2021年12月15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付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对被告人朱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同时责令被告付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成都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支付赔偿金1376万余元。
付某、徐某不服高新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于今年3月1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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