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连日来,河东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河东新区慈航路的欧洲新城小区地下室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中,水务警铃、消防水泵房门已经损坏,火灾报警控制器无法与泵房控制柜联动、火灾报警系统无法报警。
该小区正门入口 图来自网络 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执法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并当场对小区物管方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小区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小区的物业处以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的罚款。
开出罚单后,执法人员向物业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迅速进行整改。
而物业方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并不断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实习生 王超 记者 贺建平)——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