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有市民反映,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海伦春天小区四期19号楼居民一直需要从物业购电,电价高于国家标准。
随后,华商报向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
得到沣东新城文旅产业促进部回复,称该小区19号楼为商业公寓楼,由供电局为物业安装的专变室供电(商业),供电局对物业抄总表,再由物业转供给住户,属转供电形式。
根据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文件规定,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为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国家目录电价及损耗电价,该小区19号公寓目前按照0.6674元每度收费,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华商报记者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