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曾庆鸿根据最高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在与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工作沟通中,目前较为倾向的意见将价格鉴定结论书视为“准鉴定意见”。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因此,审查价格鉴定的方法是质证的重要内容,为实现有效审查,整理了价格鉴定的方法,供大家学习。
一、定义1.基本含义:在价格确认过程中采用的工具和技术手段,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方法体系。
在大学学科设置中,没有价格认定专业,也是其中原因。
2.避免误区一: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价格认定的基本方法,基本方法是一个集合概念,每一种基本方法包含了许多具体的价格认定方法。
3. 避免误区二:不能只注重价格认定方法的名称,而忽视价格认定方法的内涵,混淆价格认定的基本方法、具体技术方法和价格认定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之间的关系。
4. 价格认定方法的多种多样的,对一些价值较高的物品,往往采用多种认定方法从不同途径认定其价值,互相验证,增强结果的科学性。
5.价格认定方法的选择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结果认定结论。
由于标的物的属性、特定、状态千差万别,认定方法具有各自不同的认定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