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一:住宅建筑1、建筑高度>33米的住宅建筑二:公共建筑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建筑层数≥5层且总建筑面积>30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4、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且总建筑面积>30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三:地下或半地下室1、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应将消防电梯延伸至地下或半地下室2、埋深>10m且总建筑面积>3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四:高层厂房(仓库)1、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备注:以下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2人的高层塔架;②局部建筑高度>32m,且局部高处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50㎡的丁戊类厂房。
五、汽车库1、建筑高度>32m的汽车库(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除外)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且没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
2、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做消防电梯。
3、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以下规定:①独立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短边不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消防电梯前室,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楼梯间公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不应小于12㎡。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5、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机械加压送风口和规范规定的户门外,前室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
欢迎转发评论+关注。